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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Reading House &#187; Book Riview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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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韩少功：漫长的假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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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4 Nov 2008 03:31:00 +0000</pubDate>
		<dc:creator>Edi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Book Rivi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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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偶尔去某大学讲课，有一次顺便调查学生读书的情况。我的问题是这样：谁读过三本以上的法国文学？（约四分之一的学生举手）谁读过《红楼梦》？（约五分之一的学生举手）然后，我降低门槛，把调查内容改成《红楼梦》的电视剧，这时举手多一些了，但仍只是略过半数。 这是一群文学研究生，将要成为硕士或博士的。他们很诚实，也毫不缺乏聪明。我相信未举手者已做过上百道关于《红楼梦》或法国文学的试题，并且一路斩获高分——否则他们就不可能坐在这里。 问题在于，那些试题就是他们的文学？读书怎么成了这么难的事？或者事情别有原因：是什么剥夺了他们广泛阅读的自由？ 我不想拍孩子们的马屁，很坦白地告诉他们：即使在三十年前，让很多中学生说出十本俄国文学、十本法国文学、十本美国文学，都不是怎么困难的。我这一说法显然让他们惊诧了，怀疑了，困惑了，一双双眼睛瞪得很大。三十年前？天啦，那不正是文化的禁锁和荒芜时期？不正是文革的十年浩劫？……有人露出一丝讪笑，那意思是：老师你别忽悠我们啦。 没错，是禁锁是荒芜甚至是浩劫，从当时大批青年失学来看的确如此，从当时官方政策主体来看的确如此。但你们注意了：一具病体并非尸体，仍有不绝的生力，包括生力的逐步恢复和增强。文革不过是一场大病来袭，但如同历史上文网森严的旧中国和政教合一的旧欧洲，它并不曾冷却民众的精神之血，无法遏制新文化的萌发、繁殖、积聚、壮大以及爆发，直至制度层面的变革。这才是历史真切而生动的过程。我们曾用这种眼光注意过很多复杂局面，包括宗教法庭与牛顿的共存，普鲁士帝制与黑格尔的共存，斯大林铁幕与肖洛霍夫、爱森斯坦、肖斯塔科维奇的共存，为什么独独乐意给文革随便贴一枚标签？是什么人最习惯和最惬意地使用着这一类标签？ 中国谚语：知其一，还要知其二。 偷书 我当年就读的中学，有一中型的图书馆。我那时不大会看书，只是常常利用午休时间去那里翻翻杂志。《世界知识》上有很多好看的彩色照片。一种航空杂志也曾让我浮想连翩。 文革开始，这个图书馆照例关闭，因受到媒体批判的“毒草”越来越多，图书馆疲于清理和下架，只好一关了之。类似的情况是，城里各大书店也立刻空空荡荡，除了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一类红色圣经，除了少许充当学习资料的社论选编，其它书籍几近消失。间或有一点例外，比方我买过一本关于海南岛青年创业的小说，但总是读不进去，一时不知是何原因。 一九六七年秋，停课仍在继续，漫长的假期似无尽头。但收枪令已下达，革命略有降温，校图书馆立刻出现了偷盗大案：一个墙洞骇然触目。管理图书的老师慌了，与红卫兵组织紧急商议，设法把藏书转移至易于保护的初中部教学楼最高层，再加上铁栅钢门，以免毒草再次外泄。不过外寇易御家贼难防，很多红卫兵在搬书时左翻右看，已有些神色诡异，互相之间挤眉弄眼。后来我到学校去，又发现他们话题日渐陌生，关于列宾的画，关于舒伯特的音乐，关于什么什么小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在说些什么？ 如果你是外人，肯定会遭遇支吾搪塞，被满脸坏笑的他们瞒过去。好在我算是自家人，有权分享共同的快乐。在多番警告并确认我不会泄密或叛变之后，他们终于把我引向“胡志明小道”——他们秘密开拓的一条贼道。我们开锁后进入大楼某间教室，用桌椅搭成阶梯，拿出对付双杠的技能，憋气缩腹，引身向上，便进入了天花板上面的黑暗。我们借瓦缝里透出的微光，步步踩住横梁，以免自己一时失足踩透天花板，噗嗵一声栽下楼去。在估计越过铁栅钢门之后，我们就进入临时书库的上方了，就可以看见一洞口：往下一探头，哇，茫茫书海，凝固着五颜六色的书浪。 这时候往下一跳即可。书籍垒至半墙高，足以成为柔远的落地保护装置。 我们头顶着蛛网或积尘，在书浪里走得东倒西歪，每一脚都可能踩着经典和大师。我们在这里坐着读，跪着读，躺着看，趴着读，睡一会儿再读，聊一会儿再读，打几个滚再读，甚至读得头晕，读出傻笑和无端的叫骂。有时尿急，懒人为了省下一趟攀爬，解开裤子就在墙角无聊，不知给哪些杰作留下了污迹。 我说过，作为初中生，我读书毫无品位，有时在掘一书坑不过是为了找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青春寄语，趣味数学，晶体管收音机，抗日游击队故事，顶多再加上一本青年必读的《卓娅与舒拉》，基本上构成了我的阅读和收藏，因此我每次用书包带出的书，总是受到某些大同学取笑。我并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当然，多年以后我读到海明威的《再见了武器》、雨果的《九三年》以及泰戈尔的《飞鸟集》，觉得有些眼熟，才依稀想起初中部大楼的暗道——只是当时不知自己读了什么，对书名和作者也从无用心。 一个没有考试、没有课程规限、没有任何费用成本的阅读自由不期而至，以至当时每个学生寝室里都有成堆禁书。你从这些书的馆藏印章不难辨出，他们越干越猖狂，越干越熟练，窃书的目标渐渐明晰，窃书的范围正逐步扩展，已经祸及一墙之隔的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距此不算太远的省医学院图书馆等。多年以后，我一位姓贺的同学积习不改，甚至带着一把铁钳和两个麻袋，闯入省城最大图书馆的禁区，在那里窃取了据说价值上万美元的进口画册——他当时正在自修美术。他的行为败露，被警方以盗窃罪起诉，获刑一年监外执行。 比较有意思的是，他走出法庭的时候，一位老法官对他竟笑眯眯的，私下里感叹：我那儿子要是像你这样爱书，我也就放心了呵！ 老法官的私语其实是另一种宣判，隐秘的民意宣判。 这就是说，哪怕在大批知识分子沦为惊弓之鸟的时代，知识仍被很多人暗暗地惦记和尊敬，一个偷书贼的服刑其实不无光荣。 这与后来的情况很不一样。贺某多年后肯定遇到过这种场景：书店里已经五光十色应有尽有了，各种有关理财、厚黑、权势、时装、色欲、命相的烂书铺天盖地持续热销，而他当年渴求的经典反而门前冷落。如果他对这种情况大为奇怪，如果他还把经典太当回事(爷们当年就是为这个坐了牢)，还很可能被当今的购书者们白眼：神经病吧？吃错了药吧？ 抢书 抄家之风激荡于一九六六年夏。最早的元老级红卫兵身穿黄军装，佩戴红袖章，有的还挥舞着凶狠的皮带，一旦在街上呼啸而过，总是吓得路人胆颤心惊。他们冲进一些涉嫌敌对者的住宅，一般未抄出什么反革命罪证，只是抄走手表、字画、皮大衣之类奢侈品。把大批“毒草”书刊当众焚烧，常常是他们抄家之后的革命宣示和祝捷庆典。 到第二年，该打击的敌人都打击了，抄家所闻不多。即便要抄家，大多发生在对立群众派别之间，带有一种派争泄愤的性质了。我也参加过这种恶行。一次是夜里去另一所中学，刚摸黑上楼，就听到有泼水声。不过那不是水，片刻之后就有人惨叫“盐酸！盐酸！我要破相啦——”吓得大家从楼道一涌而下，手忙却乱地狂找水笼头，为这位同学清洗脸上和衣领里的可怕液体。接下来，楼下楼上对骂，还有扔手榴弹一类威胁，但最终不了了之。 另一次抄家也不太顺。目标是两个本校老师，因为他们不但戴着资产阶级的眼镜片，而且胆敢支持我们的对立派学生，成立一“黑鬼战团”前来叫阵，是可忍孰不可忍，须严厉打击。不过，这两位老师家贫如洗，简陋平房里的煤炉子和锅碗瓢盆实在引不起我们的兴趣。两位师母又哭又闹的，其中一位说倒地就倒地，抡着砖块要自残，吓得我们只能草草收场。 我们仅仅抄走了一些书。唐诗宋词三国红楼什么的很快被大同学瓜分。留给我一本黑格尔的《小逻辑》，让我如读天书，大为扫兴。不过战利品中有一大叠草稿，包括童话，游记，英文诗歌，自传小说——大概这些都经过作者的自我审查，看上去不犯忌，才被保存下来。这算是我第一次看到手迹本文学，不免十分好奇，一扎进去就读了三四天。后来，几位同学把这位作者抓来再审，要他老实交代自己的历史污点，其实是把他的小说读得不过瘾，想更多知道日美太平洋战争的真相。这作者是位南洋华桥，当过美军翻译，一见我们的模样就知道挠到哪里是痒处。虽然他也用了“万恶的美帝国主义”一类词语，但履历交代简直就是开故事会，一章接一章绘声绘色，让他自己好好地陶醉了一把往事。说到美军的巧克力和牛肉罐头，还馋得我们吞口水。 “你们连枪都不会擦还拿什么打仗？不是胡闹么？”说得兴起，他抱臂耸肩，好像成了我们的教官。 我们也忘记了生气，忘记了拍桌子。 没有想到的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就在这事发生后不久，我自己的家也被抄了，气得老妈又哭又骂的。抄家者是我哥学校里的对立派，意在对我哥施以惩罚。两颗手榴弹由我窝藏，现在成为我哥对抗交枪令的罪证，有关“油炸”“火烧”的大标语刷在最热闹的街市。这其实还只是小损失。最可恶的是他们抄走了我的篮球和书——都是这一段我精心挑选私留的几十件精品。其中包括鲁迅、巴金、叶圣陶、高尔基、莫泊桑、海明威、托尔斯泰的小说，还有《革命烈士诗抄》和《红旗飘飘》文丛等红色读物。我去街上看过大字报，发现那些欢呼胜利的抄家者根本不提这些书，一定是暗中私分了。 可耻呀可耻！我简直欲哭无泪。 多少年后，我哥与他的对立派早已和解，有次老同学来家聚会让我撞上了。其中有些人认识我，笑着向我打招呼。我本应该对这些大哥大姐表现出礼貌，但一想到他们中间某些人曾夺我所爱，气就不打一处来，终于拉长一张脸扬长而去。我估计他们肯定忘记那件事，肯定觉得我的无礼十分奇怪。 换书 那时中国大陆人都穷，学生们尤其囊中羞涩，习惯于打补丁的衣服，习惯于用推剪互相理发和收集些废瓶子卖钱。虽处无政府状态，学校食堂服务却大体如常。“豆腐脑，萝卜干，吃得眼睛往上翻”——这就是大家敲打饭盆排队时的欢呼，是对幸福的回忆和向往。 尽管穷，时尚却并不缺乏，与时尚相关的商品交易也十分活跃，只是这种交易大多采取物物相易的方式，不经过现金的环节。比如毛主席像章一时走红，各种新款像章必受追捧，那么一个瓷质大像章，可换五六个铝质小像章。一个碗口大的合金钢像章，可换三四个瓷质像章或竹质像章。过了一段，像章热减退，男生对军品更有兴趣，于是一顶八成新军帽可换十几个像章，一件带四个口袋的军衣可换两三本邮票集。再过一段，上海产的回力牌球鞋成了时尚新宠，尤其是白色回力几成极品，至少能换一台三极管收音机外加军裤一条，或者是换双面胶乒乓球拍一对再加高射机枪弹壳若干。 黑市交换很复杂，价值权衡全凭感觉和谈判，所以一旦读书潮暗涌，图书也可入场交换，比如一套《水浒传》可换十个像章或者一条军皮带。俄国油画精品集或舒伯特小提琴练习曲的价位更高，手里只捏着子弹壳或像章的人根本不敢问津。有一次，高二某同学徐某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赫鲁晓夫主义》，作者据我后来回想也算不上什么名角。书的内容无非是揭示了一些苏共内幕，包括列宁与斯大林的吵架，贝利亚的残酷和阴狠，朱可夫元帅对赫鲁晓夫的勤王之功，还有“匈牙利事件”中纳吉的两头受气……但这一切在当时也属异端，属稀缺信息，足以让中学生读得眼睛大睁呼吸急促。好几天，它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更成了频频换手的接力棒——好多人都等着这本秘籍。 我运气非常不好。秘籍刚传到手上，还没读完就不翼而飞，不知是哪个王八蛋暗下手脚，说不定拿它去换回力牌了。这当然是我的重大失误。书的主人急得差点要撞墙，几乎每天都用惨白的脸堵住我，痛苦得把脑袋摇来摇去：求求你，你得去找找呵。我是从军区一个朋友那里借的，搞不好要出人命的呵。 我到哪里去找？把自己卖了也赔不出吧？ 我提出赔他一本巴金的《家》，他不要；赔他《安徒生童话集》，他也不要；赔三大本邮票，他还是不要。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把一只手表戴在他手上，暂时安抚他痛苦的心。 这只旧手表算是我最大的资本，来自另一位同学——当时他看中我的收音机，说什么也要强买强卖。我自知不是个称职的“换客”，也许这生意做下去，七换八换之后就会赤条条走人，那么让同学暂时保管资本，也许不失为安全之策。直到毕业下乡前夕，手表保管者因病得以留城，看到大家要远行下乡，抱着这个那个哭得眼泪哗哗。我心一酸，也哇哇哭起来，一激动就宣布以手表相赠。他当然吃了一惊，说了些表示惊讶、表示推让、表示万万不可的话，但我不想欠下人情——再说，身外之物岂能与崇高的江湖义气相比？一块手表对于我这个农民来说又有何用？ 虽然事后略有后悔，但我那一刻确实很壮烈。 下乡后，收到秘籍主人几次热情的来信。大概觉得这笔交易令人不安，他捎来一双新军鞋，算是聊作弥补。 说书 我插队在一公社茶场。这里有一百多号知青，一百多号本地农民，分三个工区六个队，负责近六千多亩茶园和少许稻田。在地上劳动的时候，尤其聚在树下或坡下工休的时候，聊天就是解闷的主要方法。农民把讲故事称为“讲白话”，一旦喝过了茶，抽燃了旱烟，就会叫嚷：来点白话吧，来点白话吧。 农民讲的多是乡村戏曲里的故事，还有各种不知来处的传说，包括下流笑话。等他们歇嘴了，知青也会应邀出场，比方我就讲过日本著名女间谍川岛芳子的故事，是从我哥那里听来的，颇受大家欢迎。 黄某不是我的同学，是他留城的姐姐托付给同学带下乡的。他个头小，平时不大言语，只喜欢拉拉小提琴，不过肚子里还真有料，话闸子一打开都是我们闻所未闻之事。鲁仲连义不帝秦，信陵君窃符救赵，孟尝君受教冯谖，当然还少不了吕不韦阳具奇伟和宣太后私通大臣之类黄料……我多年以后才知道，这些大多来自《战国策》和《史记》，不知黄某什么时候读在眼里，记在心头。 易某最喜欢讲战争史，每讲到将领必强调军衔，每讲到武器必注明型号，显示出惊人记忆力，俨然是个军事行家。我就是从他嘴里得知二战期间的斯大林格勒战役，罗曼底登陆战役，隆梅尔的北非战役，以及德国的容克５２和美国的M2。多年以后我发现，他肯定读过《朱可夫回忆录》、《第三帝国的兴亡》一类的书，只是他的记忆有偏向，对军衔和型号记得太多，把重要情节反错漏不少，比如常把英国混同美国，对兵员数和钢产量也多是信口胡编。 这些闲聊类似于说书，其实是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重要的文明传播方式。在无书可读的时候（如文革），有书难读的时候（如文盲太多），口口相传庶几乎是一种民间化弥补，一种上学读书的替代。以至很多乡下农民只要稍稍用心，东听一点西听一点，都不难粗通汉史、唐史以及明史，对各种圣道或谋略也毫不陌生。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坚实的文化？有一次，说起两敌对大国之间的微笑外交，一位在我身旁的老农突然插嘴：“有什么好说的？诸葛亮气死了周瑜，还要去吊香么！” 我听得一懵，发现自己把形势和国策摊上一堆，其实哪比得上他一句话这么简洁和通透？ 像农民一样，知青中还有些故事王，相当于口头图书馆。邻近的某公社就有这么一位。据那里的知青说，此人姓头有点歪，外号“六点过五分”，平时特别懒，既不愿意挑粪种菜，也不高兴劈柴做饭，一个黑油光光的枕套竟可枕上一年。每次央求女知青代洗衣服，就以讲故事为回报。凭着他过目不忘的奇能，绘声绘色的鬼才，每次都能让听者如醉如痴意犹未尽而且甘受物质剥削。这样的交换多了，他发现了自己一张嘴的巨大价值，只要拿出故事这种强势货币，他就可以比别人多吃肉，比别人多睡觉，还能随意享用他人的牙膏、肥皂、酱油、香烟以及套鞋。这样的日子太爽。一度流行的民间传说《梅花党》、《一只绣花鞋》曾由他添油加醋。更为奇货可居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凡尔纳科幻故事、大仲马《基督山伯爵》、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都是他腐败下去的特权。 他逐渐练就成一方名嘴，走到哪里都被知青们迎来送往。尤其是农闲时节，大家寂寞难耐，经常备上好菜排着队去请他，把他当成了快乐大本营。作为一个资本家子弟，他歪支着脑袋，没赚多少工分，但居然俘虏一出身干部家庭的漂亮女友，大概也不是难以理解。 我有幸在县城见过他一面。几个朋友在饭店里以肉丝面相贿赂，央求他讲上一段。他说的是一苏联红军女兵押送一白军军官，两人在路途中居然放电，产生了危险的爱情，不料最后白军的船舰出现，后者本能地向舰船狂跑求救，前者那个慌呵，想也没想就举起了枪……故事大王此时已吃完了，叭的一声枪响，他捂住自己胸口，缓缓地作旋体状，目光忧郁地投向厨房和碗柜，伸在空中的手痛苦地痉孪着，痉孪着。 “玛——沙！”他很男性地大喊了一声。 “我的蓝眼睛，蓝眼睛呵——”他又模拟出女人的哭泣。 太动人了！我们听得心情沉重感慨万千。直到多少年后我才知道，他那次讲的是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个》，所谓表现人性论的代表之作。 护书 在我的同队插友中，张某好诗词，带来了《唐诗三百首》。贺某想当画家，带来了石涛、林风眠、关山月以及米开朗基罗的画册。我是造反习气未脱，带来了《联共（布）党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一类，大家互通有无交换着看。不要多久，交换范围又扩大到其它队，一直交换到很多书没有封皮和脱页散线的地步。 根据最高领袖的指示，知青下乡是接受“再教育”的，在农民面前得夹起尾巴做人。茶场有一党支部副书记，自觉责任重大，成天黑着一张脸骂人，晚上还到处巡查，查到知青房间里有声响就隔窗偷听，看是否有人说反动话，是否有人收听敌台。据说有一次某知青听收音机，听着听着睡着了。副书记不知情，竟把播音一直偷听到后半夜，冻得自己第二天咳嗽不已。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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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姜明安：《比较行政法》序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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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Oct 2006 10:24:40 +0000</pubDate>
		<dc:creator>Edito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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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的行政法学者或者学过行政法的人，应该没有不知道王名扬教授的，应该没有未读过王名扬教授的行政法著作的，应该没有在其书架上不摆放王名扬教授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中至少其中一部的。在中国，如果有这样的行政法学者，有这样的学过行政法的人，那一定是奇迹，绝对是奇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出版的第一本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198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王名扬教授是作者之一。王老不是这本教材的一般作者，是该书作者中唯一完整、系统学习、研究过行政法，并获得了公法学博士学位，而且是洋公法学博士学位（法国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作者。可以想见，他在这本教材的编写中，包括该教材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确定、该教材体系架构的安排、该教材主要内容、范围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边界区分的界定，做了什么样的工作，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和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而《行政法概要》对于我国行政法学科的建立和行政法学体系的架构创设，其开创性作用已毫无疑问地彪炳于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史册上。 《英国行政法》（198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法国行政法》（198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美国行政法》（1995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则是王老的三部个人专著。这三部专著，是中国行政法学者研究外国行政法所取得的无人能及的成果，至少在当下中国，是我们这代行政法学人难以企及的成果。这三部专著，对于我国行政法学研究，乃至对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对于我国整个法治和宪政建设，其意义都是难以估量的。 除了“外国行政法三部曲”以外，王老还主编了《法、美、英、日行政法简明教程》（1991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和《外国行政诉讼制度》（1991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这两本书，影响稍小一些，但其实践意义亦不可小视：《法、美、英、日行政法简明教程》为我国高等学校法律院系当时刚开设的外国行政法课程的教学及时提供了方便、适用的教材（“三部曲”作为教材显然太大了）；《外国行政诉讼制度》（介绍法、美、日、英、苏的行政诉讼运行机制）则为我国当时刚刚建立的行政诉讼制度的运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三部曲”虽然也涉及相应国家的行政诉讼，但毕竟不是行政诉讼专著，内容不及本书集中，且本书增加了介绍日本和前苏联制度的内容）。 王老的著作对于中国行政法学和中国行政法制的建立和发展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作用？ 中国历来重人治而轻法治，中国古代也有法律，但那些法律主要或基本上是治老百姓的，主要或基本上是刑法。古代中国法中也有若干规范政府官员行为的零星规则，但没有，也不可能有规范政府权力运作，置政府、国王、皇帝权力运作于法律之下的行政法。在旧中国的国民政府时期，法律制定了不少，但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法律也主要或基本上是治老百姓的，主要或基本上是刑法和若干民商法。中国那个时期的法律中虽然也有若干规范政府和政府公职人员行为的行政法，如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诉願法、行政诉讼法等，但这些法律所贯穿的精神和原则仍是治民和保障公权力的运作秩序，而没有，也不可能有体现真正控制、规范政府权力运作和保障人权精神的行政法的基本功能，更不要说当时这些法律大多停留在纸面上而没有实际施行，国人很少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五十年代初期，人们还比较重视法制，法律制定虽然不多，但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还是发布了不少，然而，这些法律、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能真正称得上以控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益为基本功能的“行政法”可以说少之又少（如果说不是完全没有的话），更不要说后来“反右”、“大跃进”、“文革”完全抛开法律，摧毁法制，创建“无法无天”的社会、“无法无天”的国家，在那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人只知“最高指示”而不知法律，更不知行政法为何物了。 中国的法治之路，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起步的。在 “文革”刚刚结束，国人刚从“无法无天”中走出和刚踏上改革开放之路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要在中国重构(在某种意义上不是重构，而是创建)法制，要从根本上将治国之道从人治转变为法治，要在中国播种行政法，可以想见，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多么艰巨的事情。在那时，不要说一般老百姓，就是我们这些法律科班出身的人，都搞不清行政法是个什么东西。我们在大学没有学过任何行政法课程，上大学时和大学毕业后也几乎没有读过任何行政法著作（在当时的书店买不到任何行政法著作，当然，大学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里还是有一些旧中国学者和外国学者写的行政法著作的，个别学法律的人，如笔者，还是读过几本行政法的书的）。因此，要在中国搞法治，要在中国播种行政法，首先要启蒙，要对国人进行法治和行政法的启蒙教育，首先要让国人知道什么是法治，什么是行政法，知道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和基本功能。王老当年著书立说，无论是其参编《行政法概要》，还是其独著《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和《美国行政法》，或者是其主编《法、美、英、日行政法简明教程》和《外国行政诉讼制度》，所做的就是这种启蒙教育工作。我们，无论是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的学者，还是从事行政法实务工作的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是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正是从王老（以及其他几位行政法学大师，如龚祥瑞教授等）的这些著作中，知道了什么叫“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 什么叫“越权原则”（The ultra vires doctrine）, 什么叫“行政救济”（Administrative Remedies）、什么叫“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什么叫“行政法院”（Le Conseil d’ Etat 法国行政法院），什么叫“行政诉讼”（La jurisdiction Administrative 法国行政审判）, 什么叫“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什么叫“听证”（Hearings）, 什么叫“信息公开”（Freedom of Information），什么叫“阳光政府”(Government in the Sunshine), 等等。我国的行政法治事业就是这样开始的。在这个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千千万万人为之付出了努力，为之做出了贡献。但毫无疑问，王名扬教授付出的努力是特别巨大的，做出的贡献是特别巨大的。 王老在生病前，几次和我讲过，他要在有生之年再写两部著作：一部《比较行政法》，一部《中国行政法》。在完成了《美国行政法》的写作之后，他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比较行政法》的宏大工程：收集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整理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文稿，拟就了写作大纲，……。但是，就在他正式开始实施他雄心勃勃的写作计划时，各种疾病陆续向他袭来：气喘、视力下降、听觉逐渐丧失……。初病时，他还坚持每天写几个小时，后来就越来越不行了，一天只能写一个小时，到之后只能写半个小时，最后则不得不完全停笔了。王老很无奈，很遗憾，他最终没有能够完成他的宏大工程：《中国行政法》尚未动笔，《比较行政法》仅写到第四章（原计划要写30章左右），而且第四章还没有写完，仅写了两节，第三节刚开了个头。 王老生病期间我去看他时，他曾经向我表达过让我帮助他完成《比较行政法》这部巨著后面部分的意思。王老这么信任我，我非常感动。过去，他主编《法、美、英、日行政法简明教程》和《外国行政诉讼制度》，都邀请我做撰稿人之一。我在与他的合作中不仅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深深地感受到他对我的关爱。此外，我们还是湖南老乡，我们之间还存在着另一份深厚的老乡情。为着这种信任、友谊、友情、乡情，我本应不辜负王老的嘱托，帮助王老完成他这部巨著。但是，无奈我的外国行政法知识太有限，水平太有限，没有能力来来完成这个重任（勉强而为，可能有损王老著作在读者心目中已形成的美好形象），再加之我目前手头的事太多，抽不出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这个重任（要做好这件事至少需要两年时间）。这样，王老的《比较行政法》就一直作为未完成稿留在他的书案上。 最近，王老的亲属决定委托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个未完成稿，并希望我为王老这本未完成的著作写个序。另外，他们还委托我对王老没有写完的第四章进行一点技术处理，使该书具有一定的完整性。 写序我本来是不敢答应的。因为根据惯例，为书作序，似乎一般应是相应学术领域的学术前辈、学术权威或其他有名望的人所为，我哪有资格为作为我的老师辈的王老的著作写序咧。但我还是应承了下来，一为借这个机会向读者说说王老对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治的贡献，因为我比较了解王老，熟悉王老；二为向读者推荐王老的这本新作，尽管王老的这本“新作”是他多年前写就的，而且是一部未完成稿，但其学术价值不逊于王老的其他学术著作；三为我们之间的友谊、友情、乡情。此外，我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中“序言”的释义，序并非一定要由学术前辈、学术权威或其他有名望的人写，序可以由作者自己写，也可以由别人写，并没有特别资格要求。所以，我虽然有点诚惶诚恐，但还是写了。 至于对该书做“技术处理”的事，我自然没有理由推托。我为此做了两件事：第一，我初略阅读了一遍王老的原稿，对其中个别笔误进行了校正；第二，将王老原稿中第四章第三节补全。该节介绍美国联邦政府的机构、组织、地位、职权，原设计写七部分 他写了两部分多一点。我做的工作就是补上后面的五个部分。我使用的材料全部是王老《美国行政法》中的，没有增加任何新的内容，只是做了一点文字和标点符号的增删。 王老的《比较行政法》（未完成稿）共四章。第一章研究和阐释法律的传统、法系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关于法律的传统，王老指出，任何法律，其内部均“同时存在一个可变的因素和一个稳定的因素。法律的稳定因素是法律的传统，构成法律的固定的基础。法律的稳定因素包括法律的概念、分类、结构、推理方式，以及对法律的性质、作用、产生、适用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的观念等”。关于法系，王老认为，法系既可以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国家内部建立一个法律秩序”的整体，也可以指和国内法不同的，“适用于不同国家的国际法，有其独特的法律形式和技术”的法体系。但王老研究的法系则是指“具有相同法律传统的国家的法律模式构成的法体系”。在本章中，王老据此深入研究了罗马日耳曼法系和普通法法系两大法系的起源、发展和各自的主要特点。关于比较研究的方法，王老认为，比较研究不仅“可以用于学术目的，提高对法律的认识，也可以用于实用目的，改良立法和司法工作，便于国际交往。在行政法领域，比较研究虽有一定的困难，但其意义却不可小视，这不仅源于行政法学术交流的需要，同时也源于各国行政法制度相互借鉴的需要。 第二章，对法、英、美三国行政法的意义、特点、法源、行政法的基本观念和原则，以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法学的内容、体系等进行比较研究。其中重点是对三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进行比较研究。王老认为，法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有五：一是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二是独立的法律体系；三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源于判例；四是行政法没有编纂成完整的法典；五是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二是行政诉讼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三是行政程序法优于行政实体法。美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有四：一是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二是行政法不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三是重视行政程序；四是注重行政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三章比较研究行政组织的一般理论。本章的主要内容有四：其一，研究行政主体的理论和实践。王老认为，行政主体这个法律概念非常重要，它“是使行政组织和行政活动具有统一性和继续性的一种法律技术。由于行政主体法律概念的存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分别存在的行政人员和行政机构，法律上成为一个整体，他们构成行政主体的机关。行政人员执行职务所行使的权力是作为行政机关而行使权力。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属于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行政主体概念是行政组织的法律基础”。其二，研究国家的形式和政府的形式。对于国家形式，王老在本章中主要研究了单一制和联邦制，对于政府形式，王老在本章中主要研究了总统制、内阁制和混合制。其三，研究分权原则的基本理论。王老通过对三国制度的比较分析认为，“分权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政治权力互相制约，达到权力平衡”。“在政党政治环境下，政治权力平衡不能单靠政府中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司法）分立和制约，还应包括政党之间的权力平衡和互相制约”。其四，研究中央集权、权力下放和地方分权。在这一部分内容中，王老主要研究的是行政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行政发展的主要趋势。 第四章对法、英、美三国中央政府（较广义的中央政府）进行比较研究。在本章中，王老分别对法、英、美三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内阁、部和部长及相应咨询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和相互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并对三国中央政府的体制及形成的历史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比较分析。此外，王老在本章中还对三国中央政府中某些特别机构进行了探讨，这些特别机构包括法国的最高行政法院、英国的枢密院、美国的独立规制委员会等。这些机构在世界各国行政系统中非常有特色，对之进行深入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对于本章，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本章第一节，王老在研究法国中央政府时设了一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这在逻辑上是不适当的，本应删去。但考虑到“比较地方政府”一章王老没有来得及写，故我仍将之保留，只是将标题改为“中央政府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以与本章章名“中央政府”相适应。 根据我对本书主要内容的上述介绍，尽管这个介绍很不全面、很不系统，甚至不甚准确，但即使如此，我们仍可粗略感受到王老这本新著的丰富的内涵和其重要的价值。我相信，我们的读者一定会像喜欢王老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和他的其他著作一样喜欢王老的这本新著，一定会像学习王老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和他的其他著作一样学习王老的这本新著。王老的这本新著也一定会像他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和他的其他著作一样，对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和行政法制建设产生深远的、重要的和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今年是王老九十大寿之年。谨借此序，祝王老健康长寿，寿比南山。 2006年9月1日于北京八里庄]]></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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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应松年：《比较行政法》序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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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Oct 2006 10:10:58 +0000</pubDate>
		<dc:creator>Editor</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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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王老的《比较行政法》（未竟稿）终于付梓，欣慰中不免喟叹，庆幸中又觉遗憾，真是感慨万千！ 和王老的最初相识是在1982年，当时我在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参与编写我国第一本行政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我不知道王岷灿主编是怎么认识王老并且知道王老是留学法国获得行政法和国际私法双博士学位的学者。那时王老在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语，王岷灿把王老请来主撰《行政法概要》的行政行为一章。后来证明这是一个英明的决定，这章成为这本统编教材中影响最大的篇章之一，且至今仍在发生重要影响。《行政法概要》完稿出版后，我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任教并兼任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工作，我们特赴对外经贸大学请王老回中国政法大学（王老原在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工作）。王老开始时无意于此，后来，我们强调希望他回政法大学执教行政法，参与新中国第一批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工作，这无疑是触动了王老为祖国培养行政法学人才的爱国情结，终于欣然同意我们所请。回政法大学后，王老以惊人的努力，于1987年出版了《英国行政法》，1989年出版了《法国行政法》。90年代初，王老以七十多岁高龄，赴美国研究行政法，并于1994年出版了《美国行政法》。这三部行政法学巨著，奠定了王老在我国行政法学界令人瞩目的学术地位。通过这三部著作，王老向我们准确地介绍了这些国家关于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主要原则和主要制度。尤其可贵的是，他的著作并非是简单的翻译和单纯的述说，而是在充分理解、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现实需要，以中国人的思维、眼光，用中国人的语言、文风，作出十分准确的介绍和阐述，因此，他的著作虽然是对外国行政法治的介绍，却完全能为中国人所理解所运用，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启示力，对于培养我国其后几代人的现代法治和现代行政法治的观念和认识，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王老著名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实际上培育了整整一代刚刚进入行政法理论研究领域的学人们，他是我国行政法学界令人敬仰的前辈大师！ 他的三部巨著完成以后，我们都怂恿他再写一部比较行政法，他自己也认为是写这部著作的时候了。在此期间，王老又一次显示出他的惊人毅力，为了搜集各国有关行政法的新资料，他自学电脑操作。其时电脑在中国兴起不久，很多人对于电脑还不熟悉，而他却在不长的时间里，就能运用自如，熟练操作。这一时期中，我们每次见面，讨论的都是比较行政法这一主题以及如何运用电脑这一话题，这使我这个比他年轻而还不会使用电脑的人，不能不感到汗颜。 想不到的是，正当王老拳拳写作之际，正当我们殷殷期盼之际，病魔向他袭来，他的思维和动作越来越困难，不得不放下这本书的著述。但我却始终抱着幻想，觉得他还会好起来，还会再动手完成他的著作。到了去年，我才不得不被迫承认，除非发生奇迹，王老已难于完成这本著作了。至此，我转而希望将此未竟稿早日付梓出版。现在这个无可奈何的退而就其次的愿望总算实现了，这本未完的巨作终于出版了。我的高兴是难于描述的；我的哀伤也是难于言说的。因为这是一本可贵的著作，却是一本未完的著作；它为我国行政法学术著作的宝库中增添了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也烙记着我国行政法学领域难以弥补的遗憾！ 这虽然是一本尚未写完的著作，但它仍然深刻地反映出了我国行政法一代大师深邃的法学思想，以及对当代行政法发展的洞察力和准确把握。全书明快、朴实，让我们从比较中清楚地了解和掌握各国行政法的特点和优劣，它为关心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思索和借鉴。它将和王老以前的几部著作一样，对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成为行政法苑中不朽的丰碑。 王老的著作是我们藉以学习的可贵财富，王老的人生历程也为我们提供了可贵启示。王老早年留学法国10年之久，在行政法和国际私法领域都有很深造诣。1956年，他响应周总理号召，毅然回国，被分配在北京政法学院。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直未能站上大学的讲台。其后，因为对外经贸大学需要一位法语教师，就请他去教授法语。王老在法语教学工作中，同样是竭尽全力，一丝不苟，此间还编写了一本法语教材。回中国政法大学后，王老已届花甲，他以可贵的有生之年，全部付诸于行政法学的教学研究，完全不虑及生活上最起码的条件。在我撰写此文时，眼前时时映现出王老身居陋室的清影。从我认识王老开始，他就住在位于朝阳区的狭小的二居室中。室中一床、一桌、一椅、一书柜，加上两个破旧的待客沙发，挤得转不开身。这一切，几十年了一成不变。王老以古稀之年，不知疲倦地致力于研究、著述，但器物却疲惫了，椅子破了，用一块垫子盖住破洞继续使用，可最后连电脑也疲劳罢工了。我们看不过去，大家设法给他换了电脑，买了新椅子。其间，因王老行动越来越困难，我们准备给置备一张自动控制可以摇起来的特制床，但被他谢绝。王老的物质生活是如此清贫，而他的学术贡献却是如此丰厚，他真正如鲁迅所说：“吃的是草，挤的是牛奶”他是我国法学界的楷模，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 法治的发展是一条永无止境的路途，法学研究工作也肩负着无尽的发现、阐释、总结、指导、校正的职责，路漫漫其修远，期望年轻学者们能接过王老传递过来的这根接力棒，完成王老这未竟的课题，以加倍的努力，创造出更新更美的行政法画卷。也许这是出版这部未竟稿更为重要的意义。 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能在短期内出版这部对于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理论研究有重要意义的难得作品，它集结着我国行政法学界对王老的关切和祝愿之情，它也将是我们献给王老九秩华诞最好的礼物！ 应松年 2006年金秋十月于北京世纪城春荫园]]></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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